涉事房屋房门已被焊死 摄影 张杨
(资料图片)
四川巴中的余小姐没想到,自己和男友满心欢喜购买的婚房,竟被人拒之门外,直到现在都进不去……
今年年初,25岁的余小姐和男友打算买房装修后于年底完婚,于是在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全款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。然而,在装修期间,他们接到陌生来电称“房主卖房时女主人不知情”,随后原房主妻子竟找人将房门焊住。
如今,卖房人孙某已失去联系。无奈之下,余小姐在网上发帖求助。
对此,花丛镇人民法庭已针对余小姐的网帖做了回复,称此事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。
随后,记者联系上花丛镇党委书记马书记,他表示正在想办法处理此事。
买房风波
钱付清了,房门却被原房主妻子焊死了
8月16日,余小姐向记者介绍,她与男朋友原计划回男友老家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买套房子,于年底完婚。
今年年初,一家人在男友舅舅门市上闲聊此事时,被一名男顾客听到,称自己同学孙某有套房子要卖。余小姐一家随后联系上孙某看房。不久,孙某带着一名杨姓女子,声称是其妻子,两人同意将房子售卖。
因担心二手房引发纠纷,余小姐还专门询问孙某这套房子“有没有什么纠葛”。孙某表示,这套房是他一个人所有,没什么问题。之后,余小姐男友的家人以14.8万元将此房买了下来。
没想到,今年二三月份,男友家人连续接到陌生电话,对方自称是孙某妻子曹某华的哥哥,称曹某华不同意卖房,让他们找孙某把房款退回。后来,对方又说“买了房(你们)也住不进去……”
余小姐很疑惑。但由于她和男友及其家人当时在江苏打工,便找巴中当地亲戚去查看房屋。结果发现,他们购买的房屋的防盗门已被人用电焊焊死……
兜兜转转
警方建议走法律程序,法院表示不属法院受理范围
余小姐和男友随即报警,花丛派出所民警联系了曹某华的哥哥。民警发现,曹某华也有出资证明证实房子是她买的。鉴于此事属民事纠纷,民警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。
随后,找律师向法院咨询,法院回复“因房屋系小产权房,无法受理”。余小姐认为,房屋是通过交易买来的,她应具有使用权,希望起诉曹某华“侵犯私人财产”。他们再次找法院咨询,对方再次表示不受理,让他们找派出所。
因孙某没有提前告知妻子不同意卖房的真实情况,派出所让余小姐去找恩阳公安局经侦大队要求立案,“状告孙某诈骗”。经侦大队民警解释称,孙某不构成诈骗,只能算隐瞒事实,无法立案……
无奈之下,余小姐在网上发帖求助,随后,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回复:“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情况系购买小产权房屋引发的纠纷,因小产权房涉及行政机关对建设用地性质、建设审批等问题,还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,应属房屋所在地行政机关处理范畴,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……”
8月16日,记者前往花丛镇花丛派出所了解此事,民警还是建议余小姐走法律渠道,起诉孙某退还房款。花丛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,小产权房买卖不受法律保护。针对此事,他们还向恩阳区人民法院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过,“最终都是不受理”。
陷入僵局
卖房人玩 “失踪”,买房人住不进去也要不回钱
余小姐称,今年5月,孙某起诉妻子曹某华离婚,因事关房屋处理,法院通知她和男友家人回家旁听。孙某和曹某华两人协商:要房子,就退回余小姐和男友的购房款;不要房子,就将卖房款分配一人一半,房屋归余小姐男友所有。
花丛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介绍,当天,孙某一直拿不出钱。后因涉及一起案件被当成失信人员,孙某被行政拘留15天。孙某从拘留所出来后,就把余小姐他们的电话和微信拉黑了。
曹某华的哥哥告诉记者,妹妹和孙某分居多年,孙某所卖的房屋当初还是自己出钱买的,到现在这笔钱都没还给自己。
8月16日,记者辗转联系上孙某,他承认房屋已经卖出,已和自己无关。
律师观点
涉嫌民事欺诈,属法院受理范围
对于此事,北京东卫(成都)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,涉及小产权房的纠纷全国有很多,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处理。当事人现在可以房屋买卖合同起诉。“房子拿不到,实现不了合同目的,购房款理应退回。”陈小虎还表示,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回复“有值得商榷的地方”:事情并不是涉及土地权属问题,现在是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,这是两码事。如果法院不受理,余小姐和男友可以让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,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可以上诉。
四川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秘书长王建表示,此事是典型的涉嫌民事欺诈,合同合法与不合法需要在法院审判中认定。如果法院不受理,余小姐和男友可让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,然后向上一级法院反映。王建认为,如果孙某个人没有对房屋的处置权,单方面处理房屋属于民事欺诈行为。余小姐和男友可以要求退房,卖方还要赔偿买房人损失。王建表示,民事欺诈属于法院受理范围。
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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