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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,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,此举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,对于振奋民族精神、凝聚人民力量,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,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,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,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,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。今天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。以立法的形式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,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、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,必将为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强大动力。
此次草案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,并利用红色资源、文化遗产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场馆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,通过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、国庆节和重要纪念日、重大节庆日等活动,通过升挂国旗、奏唱国歌、宪法宣誓等仪式礼仪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具体规定,有助于引导全体人民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。
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、民族魂,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,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。作为红色热土的贵州,以遵义会议为代表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丰富。相信随着立法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我们一定会进一步用好载体、用足资源,固本培元、凝心铸魂,让爱国主义精神牢牢扎根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罗安宇
编辑 韦依
二审 杨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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